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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情况省级迎检的通知(需交自查报告)
2008-10-07 阅读: 出处: 作者:佟德强 编辑: 

<各校根据此文件精神,形成自查小结,写成自查报告,在10月11上9点之前上交中心校佟德强校长处.>

关于开展以开齐开足课程、每天锻炼1小时为主要内容的贯彻落实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情况省级迎检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中学、民办学校、职教中心、特教中心、机关园: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苏教督[2008]9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团决定开展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开齐开足课程,每天锻炼1小时为主要内容的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省级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迎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

2.认真贯彻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落实健康第一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足够睡眠时间的情况。

3.规范使用教辅用书、控制考试情况,有无统一组织购买、指定购买、推荐购买规定之外的教辅报纸、刊物、书籍等情况。

4.切实加强常规管理,努力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益的情况。

5.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健全和创新学校管理制度,有效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1012之前,各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文稿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101220日,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复查。10月下旬至12月省级进行抽查。

三、检查工作方法

本着推进工作的原则,此次专项督导采取全面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省级抽查确定的县(市、区)在专项督导组到达前一个星期,教育行政部门要向辖区内社会、学校公告督导信息。督导组到达后,将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召开相关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察看。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省将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进行随机督导。

四、检查结果处理

省级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组织宣传推广;对不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未开齐开足课程,未能落实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未保证学生有足够睡眠的学校,将要求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相关评优评先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取消省、市级评选资格。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教育督导室

                           00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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