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08年普通话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有关人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加强对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新沂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常年对普通话进行测试。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已把是否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作为招聘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这一形势和普通话测试的要求,自2008年开始,普通话测试实行季考制度,测试方法由原来的人工测试改为计算机辅助测试,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报名、参加培训和测试。现就有关报名和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每年3、6、9、12月的1、2、3日。
2.报名地点:市语委办(教育局北楼301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照片两张。报名费55元(暂定)。
4.联系电话:0516—88936286。
5.联系人:郭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