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字〔2007〕126号
关于表彰师生书法比赛获奖者的决定
各中小学:
根据新教字[2006]14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打造写字教学特色”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我局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显特色”的工作目标,我局于2007年11月10日在新安小学成功地举办了全市写字教学现场会及师生书法比赛,本次比赛共收到教师书法作品185幅,学生书法作品472幅,现场作品255幅。本次参赛作品不但数量多,质量高,而且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充分展示了我市师生书法艺术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健康向上、时代感强的风采。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书法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经组委会评审、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本次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获奖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各校师生要向获奖集体和获奖个人学习,把书法艺术教育作为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不断提高书法艺术素养,不断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内容,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艺术教育、校园文化,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优秀组织奖名单;
2.优秀辅导教师奖名单;
3.现场作品获奖名单;
4.征集作品获奖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书法比赛 表彰决定
新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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