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机关园、职教中心、特教中心、进修学校:
近日,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教育系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校按照“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工作方针,排查整改了一批事故隐患。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台帐工作,结合徐教安全[2008]20号《关于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台帐工作的通知》及新教字【2008】63号《新沂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要按照“谁检查,谁复查;谁整改,谁负责”的要求形成发现、治理、复查的闭环管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表附后)
二、教育局将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时,重点检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台帐及记录。(学校安全督查表记录附后)
三、 各校要按照要求,按时做好工作总结、填报报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后)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2.学校安全督查记录表
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