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现将教育局办公室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捐款数和师生捐款花名册于5月28日交给许小石同志。
北沟镇中心小学
2008年5月23日
(转)新教字〔2008〕53号
各镇中心小学、中学、民办学校、职教中心、进修校、机关园:
2008年5月18日是第十八个法定“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和残奥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公平、均衡的育人环境,实现我市特殊教育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2008〕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心助残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拼搏进取、挑战自我的残奥会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促进我市特殊事业健康、和谐、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组织
由特教中心配合教育局有关科室做好助残活动全程宣传、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要切实抓好这件工
作,指派相关教干专人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和团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募捐工作。募捐的资金将用于发展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善残疾儿童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捐款收缴
各中小学集体捐款1000元,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岗教职工每人捐款不低于10元,中小学学生每生捐款1——2元。捐款时间为5月16日——5月30日。捐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财审科,捐款上交同时上报师生捐款花名册。教育局将把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捐款情况在教育网站公布。
各校要将师生捐款情况及时张榜公布,将爱心助残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事例形成文字、图像资料送至新沂电视台、新沂广播电台、《新沂市报》和教育网站进行宣传。
以上通知,希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助残 活动 通知
新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印发 |